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数量64.6万台,全国最多,约占全国总量的20%,其中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74万台,高居全国前列。预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接近移动源排放量的50%,低标准的老旧机械冒黑烟、排放超标现象明显超过国三、国四标准的机械,已成为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山东省持续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组合拳”,取得积极成效。现场检查和尾气抽测的频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对冒黑烟、排放超标等机械依法依规停用处理杜绝冒黑烟、排放超标的机械进场作业,把住使用源头关口。
目前,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使用空间越来越小,且使用年限较长,多数已使用15年以上,作业能力下降,推进其报废淘汰和迭代更新势在必行。
2022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淘汰更新试点,累计淘汰更新机械4000余台。试点作用明显,带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存量从2023年初的4.5万台降至目前1.74万台,为全面推进淘汰更新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创造了更加完备的基础和条件。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精准、科学、依法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淘汰更新,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助力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细化了淘汰更新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流程,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措施,包括严格机械信息管理、加强机械排放监管、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强化经济政策引导。
在严格机械信息管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逐台核实并筛查确认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信息,包括机械环保号码、机械类型、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功率、燃料种类、排放阶段、所有人(单位)名称等,形成淘汰更新清单,与其它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对接,按照清单逐台开展淘汰销号工作。
在加强重点场所管理方面,主要是夯实机械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引导机械使用大户集中、统一、规范实施老旧机械淘汰更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机械租赁点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和宣传指导,积极引导其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送往具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成报废拆解,鼓励企业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山东省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方面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为推广应用高标准和新能源机械腾退空间,拉动市场需求,激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行业活力,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